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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德国科学技术延续了上年的良好发展势头,并在诸多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德国经济研究所在其11月发布的《2007德国创新指标》报告中指出:与2006年相比,德国的创新能力有所提升,与最具创新能力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其最大的强势表现在德国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了承认,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的联合研发成效显著,集约竞争和基础设施的扩建也在国际创新竞争中独占鳌头。现将2007年德国科技政策与高技术发展战略分成5个部分进行综述:政策框架篇;改革调整篇;国际合作篇;高技术战略篇;重点计划篇。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德国国家基本法规定了科学家和研究机构实行科学自治、政府不得对科研活动进行干涉的基本原则。政府只能通过政策、科学发展规划、科研经费和税收等行政手段引导科技发展方向,以确保国家经济的有序发展和公民享有自由、富裕的生活。在所有政策框架条件中,“立法”是政府对科技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最有效的手段。
2007年初,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期限劳动合同法》,简化了科学家订立期限合同以及执行“第三者经费项目”的工作程序,从而为德国青年科学家提供了更具吸引力的工作条件。德国的《科学期限劳动合同法》关乎科研人员的基本权力和切身利益,是确保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享有研发自由的一部重要法律。
以各种各样的研究组织和研究活动来展示自己的才华,这是科学家职业生涯的重要内容。对科学家自身而言,除高等院校和大学外科研机构为他们提供的研究项目经费之外,他们获得的第三者经费正在日益增多,这使得更多的科学家得以成为高等院校或者研究机构的有期限雇佣人员。但是,在新法规生效之前,在全德境内却没有一项统一的法律能够为这些签订有期限研究合同的科学家提供明确的、可以免除后顾之忧的、安全的法律框架条件。
实践表明,在德国高校执行的订立为期12~15年的研究工作合同的做法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因此,新修订的《科学期限劳动法》将“高校框架法”内的相关规定提升为联邦法规,并且围绕相应亲属政策的组成部分作了一些补充规定。例如考虑到需要照顾孩子的科学家(尤其是女科学家)的负担较重,故允许将她们照顾新生儿的两年期限再次予以延长。此外,新法规还包含有鼓励青年科学家规划好自己的科学生涯。这项新法律已于2007年3月正式生效。
为了进一步提高德国对外国研究人员的吸引力,2007年3月28日,德国联邦政府再次修改了《移民法》,除了把内容丰富包括欧盟研究人员和大学生在内的一整套欧洲准则转化为国内法律之外,还进一步降低了非欧盟国家科技移民的条件。新《移民法》为世界各地的大学生、研究人员和科学家进一步敞开了大门。
根据研究人员准则,新《移民法》特别简化了为非欧盟国家研究人员颁发“移民许可证”的程序。为了加强德国和欧洲对外国科学家的吸引力,新的许可程序大大降低了外国研究人员申请在德国或者欧盟停留或工作所需的官方签证费用。此前,他们必须为在德国进行研究项目工作而申请“以谋生为目的”的居留签证,有些人还需要向外国人劳动机关或相应的联邦代办处申请签证。而《移民法》则使他们可以直接申请“以研究为目的”的居留签证,并适用于“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工作”一类的“以谋生为目的”的签证申请。
新《移民法》还将“投资移民”的条件由原来的“在德国投资100万欧元或者创造10个工作岗位”修改为“投资50万欧元或者创造5个工作岗位”。
随着移民法的修改,非欧盟国家的大学生和科学家获得居留签证的条件也进一步放宽。例如,在发放无期限居留签证时,对原规定的“以学习为目的”的居留时间的要求将减半计算;要求到德国大学学习的外国大学生无需再提供外语水平证明;留学保证金数额也进一步降低;在大多数情况下,外国留学生将得到不低于两年的居留许可;此外,外国留学生在完成学业后,还可以在德国寻找工作,并再次获得不低于两年的居留许可。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在其他欧盟国家学习且其中部分学业是在德国完成的外国留学生。
2007年1月1日,德国的第一部《高校自由法》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正式生效。至此,该州的14所大学、12所高等专科学校和7所艺术音乐学院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作为法人团体,他们开始自行承担人事和组织等决策方面的所有责任。除基本经费外(仍由州政府负担),学校有权自行筹措第三者经费,并对所有经费的使用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北威州政府的科学部仅负法律监督责任。《高校自由法》使高等院校变得更高效、更灵活、更出色。负责人可以更专业地做出应对,高校员工也会把自己同学校更紧密地视为一体,学生们则将从新的“高校法”所带来的教学质量提升中获益。
截至2007年底,德国共有公立高等院校379所,私立高等院校69所(在校生占全德大学生的2.25%)。原法律规定:德国公立高等院校的管辖权归所在联邦州政府,由州政府划拨经费,核定人员编制等。旧体制导致公立高等院校在基本条件、规模和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距,而《高校自由法》的诞生则有利于高等院校缩小这些差距,促进德国高等院校的平衡发展。
这部新的州《高校自由法》有望在未来三年内升格为联邦法律。此外,德国政府还加快了联邦《科学自由法》的立法进程。
2007年9月12日,在德国亥尔姆霍兹联合会的年会上,德国联邦总理默克尔在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如果我们放弃了富有研究经验或者有熟练技术的50~55岁的人,那么很多创意都将无法实现。德国现有50岁左右的在职科技人员中,至少有50%的人仍然担任研发工作的领导,另有40%的人曾经担任过领导工作。鉴于这一事实,政府必须为他们做点实事,并且有必要把科技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
实际上,早在2007年3月9日,德国联邦参议院就批准了联邦政府提出的“提高部分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法律草案。按照新的法律规定,从2012年起到2029年,德国在职人员的退休年龄将逐步从现在的65岁提高到67岁。新法律将首先在教育和科学界实行。
9月27日,亥尔姆霍兹联合会决定为一部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65岁)的科学家设立“亥尔姆霍兹老教授”职位。联合会主席Jrgen Mlynek指出:由于德国对科学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僵化规定,导致一大批最具创造性的老科学家选择到国外继续工作。德国不能再做这种“丢弃知识与经验”的傻事了,今天,我们就是要以“亥尔姆霍兹老教授”职位留住这些特殊人物。原则上“亥尔姆霍兹老教授”职位的限期为三年,特殊情况还可以继续延长。这是该联合会在人才管理创新方面实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7年7月,德国联邦内阁通过了关于“联邦政府继续大幅度提高教育与研究经费的决定”,据此,2008年联邦教研部的科研预算将达到91.87亿欧元,比2007年增加了6.7亿欧元,其中,研究与发展经费增加了5.8亿欧元。
2008年,联邦教研部有关气候、能源和环境领域预防措施研究的经费预算增加了16%,达到3.36亿欧元;为生命科学追加5000万欧元,并建立国家老年痴呆症预防中心;为“高等院校2020”公约提供约2.42亿欧元;至2010年,为录取90000名扩招的新生提供约5.60亿欧元。
2008年,联邦教研部还将启动以下计划:经费为6亿欧元的“尖端集群”竞赛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资助路线”计划;把更多高级岗位上的妇女送到高校深造,每年1500万欧元;“自愿技术年”计划,预算为每年400万欧元;“女性高技术后备人才”行动计划;2008“数学年”举办的众多活动等。另外,健康研究和医疗技术也将在很大程度上从追加预算经费中获利为生命科学(包括医疗技术)提供的资助经费达4亿欧元之多,比2007年增加了13%。
自2008~2009冬季学期开始,联邦内阁将明显提高学生贷款的免税额度,并每年追加学生贷款3亿欧元。
2007年7月9日,德国联邦、州教育规划与研究促进委员会(BLK)决定:2008年为德国研究联合会和马普学会提供的资助经费将再增加3%;同时,为莱布尼茨科学联合会提供的资助经费也将比2007年增加约5%。
2008年可获得联邦和州政府共同资助的10亿欧元经费(联邦和州各承担50%)。马普学会还可以利用其“战略创新基金”(2008年占其总支出的4%左右)资助部分科研活动,即有目的的用于实现研究所的创新计划,以及原则上属于新启动的科研活动(包括对科学政策和研究战略的探索在内)。
2008年将获得联邦和州政府共同资助的14亿欧元经费(联邦和州的分担比例分别为58%和42%)。德国研究联合会将利用这笔经费资助德国高等院校的特殊研究领域、研究中心、重点计划、科学家小组以及培养高水平的年青科学家(例如Emmy-Noether计划、海森贝格计划以及莱布尼茨奖)等,并还将为个别科学家的单项研究计划提供特别资助。此外,2008年该联合会还可获得6亿多欧元的机构追加资助,其支出范围包括:
● 为联邦州的“杰出计划”提供3.79亿欧元专项经费(联邦和州政府的分担比例为3∶1)。
综上所述,德国研究联合会2008年由联邦和州政府提供的资助经费总额已逾20亿欧元。
2008年,德国联邦和州政府为84个莱布尼茨研究所提供的资助规模预计为8.12亿欧元。与2007年相比,资助总额增长了近3900万欧元,增幅为5%,新增加经费的绝大部分(约3000万欧元)将主要用于满足各个机构基本经费的需求。除了获得基本资助外,莱布尼茨机构还将通过科学竞争获得一定的项目资助。
2007年11月5日,德国联邦教研部莎宛在“创新会议”上指出:在政府承诺任期内追加65亿欧元的科技投入后,经济界也随之增加了研究与发展投入。迄今为止,联邦政府藉由“战略伙伴关系”活动和开发高效电池的“创新联盟”已经动员了30亿欧元私人研究与发展投入。
目前,德国又启动了“锂离子电池创新联盟”,以期开发出新一代高功率、安全和价廉物美的轻便电池。今后4年内,联邦教研部将为这一“创新联盟”提供6000万欧元的资助经费,同时,工业界多个公司承诺将为该“创新联盟”支付3.6亿欧元研发经费,即政府每投入1欧元,私营公司就会投入6欧元。
莎宛承诺要进一步加强“战略伙伴关系”活动,并在研发资助措施方面更多地采用税收机制,以加强最优秀人才的竞争,推进德国科学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制定联邦《科学自由法》使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有能力参与吸引最优秀科学家的国际竞争。
2007年9月27日,德国联邦政府决定今后为德国研究联合会的研究项目追加20%的资助金可用于支付所谓“间接费用”:包括实验室租金、试验装置的管理费、软件许可证、外部职员的报酬和管理费支出等。2008年起,几乎刚批准的研究项目都获得20%的追加资助。到2010年,德国研究联合会为所有项目提供的追加费总额将达到7.03亿欧元,其中2007年度支付的约为1亿欧元。全部追加经费均由联邦政府支出。
关于追加经费数额的确定问题,联邦和州政府同意以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成就为标准。此项措施自批准之日起即适用于所有新批准的科研课题,2007年起适用于特别科研领域、科研中心和研究生院,2008年起适用于其他项目课题。为使德国科研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联邦政府将努力使追加经费达到原项目总额的40%。这种追加资助的模式不仅有益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与研究机构的研究强度并提高其研究活动在国内和国际上的显示度,而且也有益于加强研究中的竞争。
鉴于创新过程在各个不同阶段对“标准化”的需求,必须制定能使创新和标准化更好地融为一体的系统战略。因此,国家标准化战略是德国联邦政府国家“高技术战略”的重中之重。
2007年2月23日,德国标准化研究所和弗朗霍夫系统创新研究所共同发表了一篇题为《加强创新与标准化融合:创新研究活动新建议》的报告,详尽地介绍了德国的国家标准化战略。报告指出:①规范化与标准化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国家科研计划与研发项目以及招标和资助研发项目时,均会优先考虑到标准化方面的问题并给予明确的鼓励和支持。②使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措施,包括扩大现有的“伴随发展的标准化”计划,突出主导项目和建立信息平台;使知识与技术转移活动从研究到实现标准化形成一种模式,并将之适用于具有很高创新度的所有研究领域。当前的关键任务是,为诸如“纳米技术”等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战略;采用新工作方式和相应的组织结构以避免重复工作。③规范化与标准化已开始纳入自然科学与工程的基本教程。
德国政府把标准化工作视为其国际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利用附加规范和标准措施支持产品出口。德国所有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研究与发展集约型企业的科研组织等,都在制定相应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战略。标准化使新技术创新的循环周期日益缩短,相应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卓有成效地发挥了保证德国产品国际竞争优势的作用。
2007年5月31日,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科学咨询委员会提交了题为《专利保护与创新》的鉴定报告。报告特别指出:专利保护不宜排挤竞争,因为竞争也是创新的重要推动者。
近年来,德国政府日益重视专利保护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德国的企业保护法在其他一些国家受到了侵犯;二是现有的专利制度在某些方面阻碍了创新潜力的发展(特别是在软件方面)。咨询委员会在鉴定报告中特别针对这两个时常被政策忽略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求在专利体系得到加强的同时,也能进一步发挥其促进创新的作用。今后在欧洲专利体系中建立的新机构,将对专利申报者和欧洲局的行为产生强烈的影响。这些改革导致专利成本降低,以及尽可能顺利贯彻欧洲一级的专利法。
报告强调:德国在不断加强专利保护的同时,也加快了国家专利制度与欧洲专利制度融合的进程。咨询委员会期望通过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鼓励科学界和经济界通过加强专利工作为创新和相关知识产权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
2007年7月,德国联邦内务部就“塑造未来-德国电子政务研究”问题组织了相关政府部门与科学界的专门对线个科学机构以及公共行政管理部门的代表参加了这次柏林对线年底,联邦内务部将在国家“高技术战略”范围之内,为相关电子政务研发计划投入约3600万欧元的资助经费。这标志着德国公共行政管理部门将比以往更加重视电子政务的研究工作,而且今后也将更加广泛地使用电子政务系统。德国联邦信息经济、远程通信和新媒体联合会主席August-Wilhelm Scheer教授指出:公共行政管理部门投入使用的信息与通信系统,不仅改善了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也有效地节约了政府开支。德国的35个科研机构响应联邦内务部的呼吁,积极参与了电子政务的对话和相关问题的研讨。
这次对话之后,德国科技界还将继续就德国电子政务研究的需求、课题和成果与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交流并开展学科交叉研究。为此,联邦内务部还将设立专门的电子论坛。
自2007年9月7日起,联邦德国工业联合会、德国技术与专利使用办事处联合会及技术联盟协会开始藉由网站并通过E-Mail服务方式为用户免费提供最新的创新和尖端技术。该网站汇集了几乎所有德国高等院校和各类大学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来自技术联盟的100多个网络创新管理员负责为企业提供具体的帮助。
借助互联网技术汇集研究与创新成果,是德国科学界和经济界高效耦合的一种卓越机制,而邮件服务方式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实时了解最新科学发明的可能性。德国经济界和科学界的强大合作提高了德国企业的竞争力,藉由“邮件服务”方式,企业得以高效和无官僚障碍地迅速得到所需新技术和新发展的第一手资料。
向经济界全面开放的这一网站是一种简单的、有着高度现实意义的、方便存取技术与专利的、以及简化技术与专利使用代办处工作程序的“创新文件夹”。目前,该“创新文件夹”已经收录了2000多项来自各个技术领域具有重大经济或技术意义且已经受到法律保护安全的尖端技术。
2007年11月15日,德国联邦议会预算委员会通过了批准弗朗霍夫协会创建“弗朗霍夫基金”的决议。该基金的宗旨在于利用MP3许可证收入中的“非常收益”建设新的“专利集群”。
长期以来,该协会借助“MP3技术保护法”取得了相当丰厚的许可证收益。这笔收益使一批“自选研究计划”得到资助,并为“生成新知识产权集群”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特别重要的是,该协会制定相关的国际标准及“保护法”,使其有可能成为技术进步和新产品的先驱。“弗朗霍夫基金”的创建,使该协会所有的“知识产权集群”计划都有可能实施。今后,基金每年都能为“知识产权集群”项目提供1000万欧元的特别经费。
德国联邦议院预算委员会的负责人非常赞成对联邦给予机构式资助的科学组织“创造知识产权”的活动给予有力的支持,协助其制定专利保护与使用战略,并允许他们像弗朗霍夫协会一样通过专利许可取得附加收入。
德国联邦政府“团队市场研究”计划是联邦政府落实“高技术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目标是促使企业经济学家与专业科学家合作组成一支强大的研发队伍,把有潜力的创意迅速推向市场,提高研究成果的经济可利用性,针对市场与顾客的特殊需求,使有前景的研究创意尽快进入研发阶段。到2012年,联邦教研部将为“团队市场研究”计划提供总额为4500万欧元的资助。
确切地说,“团队市场研究”计划是德国联邦教研部支持德国东部区域企业联盟的“区域创新”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该部已经资助了约1900个“区域创新”计划项目,每年为区域创新计划提供资助经费约为9000万欧元。“区域创新”计划的目标是坚定不移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研究型的科技研发活动转化为地区经济与技术发展的潜力。
“团队市场研究”计划的资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任务是筛选有发展潜力的研发项目,并提供经费支持,培育新的“创新组合”;第二阶段,为具体研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资助。
随着德国资助制度的改革,作为联邦和州新的共同任务,已经把资助“高等院校的科研设施包括具有跨区域意义的大型仪器”写入了《基本法》91b条款中。因此,联邦和州将有目的地加强德国高等院校在国内和国际竞争中的科学竞争力。
2007年7月9日,德国联邦、州教育规划与研究促进委员会首次决定为相应的科研设施(包括建筑和大型仪器)计划提供政府资助。联邦科学委员会将承担对科学质量和建筑设施项目(包括特别昂贵的大型研究仪器)的检验任务。2007年,该委员会根据基本预选结果,建议在8个申请资助项目中首先为6个项目提供资助:德累斯顿技术大学的再生治疗研究中心(3800万欧元);海德堡大学物理研究所的科研设施(3000万欧元);不来梅大学的工程科学的“光合”科研大楼(1500万欧元);新建斯图加特大学的巴登-符腾堡宇航中心(900万欧元);汉诺威兽医学院的传染医学高度安全研究实验室(600万欧元);慕尼黑大学天体物理学观测所的全自动高技术望远镜(600万欧元)。
上述6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为1.04亿欧元,由联邦和所在州政府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
职业教育是德国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增加职业教育的透明度,使更多年轻人得以接受职业教育并加强德国职业教育的国际竞争力,2007年,联邦教研部提出了有关“社会职业教育改革的10条指导方针”及相关建议:
⑴ 改进培训成熟度,增加毕业生数量。支持广泛实施和利用“政府培训公约”与文化部长级会议共同拟订的有关加强职业定位和培训成熟度的指导思想,实施由公约拟订的培训成熟度标准。
⑵ 优化对受歧视的培训工作。从2007年底起,联邦教研究支持优化和协调各区域的资助计划及网络。
⑶ 优化转折作用。要更好地改进学校和培训之间的转折管理;支持有关增强学校课程和实践经验的联结。
⑻ 向欧洲开放,加强国际流动性和对资格的承认。职业教育的国外资格培训数至2010年翻番;政府交流措施资助期限由35天延长至90天;继续资助跨国界联合培训并创建100个长期的、跨国界联合教育网络。
⑽ 为未来取向的职业教育政策打下基础加强经济界、科学界和政界的合作。
联邦教研部还启动了一项对所有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开放的新竞争计划,以期借助有影响力的国际研究结果提高德国双轨制职业培训的合法地位,并与欧洲资格培训框架内的资格认证标准接轨。
岗位培训是德国终生教育体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岗位培训,可以极大地缓解新经济和新技术领域人才短缺的矛盾,为更多有专长和抱负的青年人提供继续深造和施展才能的机会。因此,德国政府十分重视岗位培训工作。
为了能为青年在职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岗位,2007年5月31日,德国联邦教研部启动了“Jobstarter”计划的第二轮资助项目。联邦教研部向于利希研究中心提供了约30万欧元用于“创新转移行动协同作用(ITAS)”项目。该项目的目的是在各地区增长行业里创造60个附加工作岗位特别在信息技术以及汽车与安全技术领域。
教育与科研属于一个整体,它们是德国未来与地位稳定的两个重要支柱。因此,教研部官员呼吁更多的企业及其他国家研究中心和研究机构也能积极加入德国联邦教研部的Jobstarter计划,以便为更多的年轻人提供接受岗位培训机会。
自2006年12月以来,在第二轮Jobstarter资助范围之内已经启动了92个项目,其目的是在地区内创造附加的企业培训岗位,以期有助于改进地区的培训局势。教研部希望在实施该项目的两年期限内至少创造10200个附加培训岗位。